宁波/浙江-2025-02-17 00:00:00
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圃村满堂红、红田幼儿园、合作社屋顶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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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圃村满堂红、红田幼儿园、合作社屋顶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圃村满堂红、红田幼儿园、合作社屋顶招租项目
二、项目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圃村
三、出租范围:跃龙街道县圃村满堂红、红田幼儿园、合作社*处屋顶,建筑占地总面积约***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详细承租范围如下:
标的地点 | 建筑占地面积 | 租赁年限 | 最低限价 | 总承租价 |
满堂红 | ***平方米 | **年 | ****元/年 | *****元 |
红田幼儿园 | ***平方米 | **年 | ****元/年 | *****元 |
合作社 | ***平方米 | 前**年 | ****元/年 | *****元 |
后**年 | ****元/年 | *****元 | ||
总计 | ***平方米 | **年 | / | ******元 |
四、出租用途:安装光伏,用于太阳能发电。
五、出租年限:**年。
六、承租金额(最低限价):承租总金额不得低于******元,且相关标的分项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法人单位投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八、投标人要求:
(*)租赁期内,设备安装及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承租人应遵守环境、卫生、消防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租赁时间到期后,屋顶内的所有固定装修装潢均归招标人所有和使用,中标人不得拆除及破坏,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所承租标的,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不足*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十、合同签订:
开标结束后**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十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逾期无效。
*、报名地点:浙江晨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金水路**号四楼)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才能参与投标。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供)。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给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给各投标人。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十三、付款方式
先用后付,自光伏电站完成并网及验收之日开始,起算租金收益。招标人场地租金按半年度结算。每年* 月、* 月结算上一半年度收益,不足一个完整半年度的,依据实际时长计算。中标人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并收到招标人向中标人开具的全国统一的行政收据或税务代开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将当期租金收益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十四、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 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人民大道**号)。
注: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自然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五、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六、其他要求:根据“宁党办【****】**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圃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圃村
联系人:汤才胜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晨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水路**号四楼
联系人:储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