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年三十宗案件支持起诉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年三十宗案件支持起诉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登载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投标人名称 |
上海和基(深圳)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曹杰
*.评审委员会成员:覃永雄、罗云霞、张帆、何宝媚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经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标。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号市计生科研所*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转****
备用联系人:张小姐
备用联系电话:*************转****
邮编:******
邮箱:*********@***.***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或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