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日至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
2025-01-01
广东/汕尾
审批|立项|规划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日至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
广东/汕尾-2025-01-01 00:00:00
广东/汕尾-2025-01-01 00:00:00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至**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夏楼美段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