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信息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章程
2025-02-13
广东/阳江
招标采购
其他信息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章程
广东/阳江-2025-02-13 00:00:00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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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障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构建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现代治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阳江市江城区城东街道东风二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四楼。

第四条本单位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一类。

第五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第八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阳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九条本单位的领导体制: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本单位的宗旨: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平台、设施和服务。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集中采购机构职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及服务工作;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收集、发布和存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备查;

(四)承担评标专家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党的建设

第十二条本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共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党组织必须参与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围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三条本单位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途径和程序:

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四条本单位通过以下方式保证党的全面领导:

(一)中共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委员会隶属中共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在中共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书记*名,委员*名。

(二)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三)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决策前,党政主要领导对决策议题要充分酝酿、沟通协调,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决策时,参加会议的党组织领导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党组织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体现;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第三章 举办单位

第十五条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权利:

(一)加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

(二)提出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三)组建本单位管理层;

(四)按照权限管理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有关事项进行审批、审核;

(五)监督本单位运行;

(六)组织指导本单位制定章程草案(修订案),负责审核本单位章程草案修订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十六条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义务:

(一)指导本单位开展各项业务;

(二)及时做好有关政策和文件的传达;

(三)负责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的统筹协调和督办;

(四)对本单位重要事项实施监管;

(五)本单位终止时,负责指导本单位依法开展清算、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资产、债权债务处置工作;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义务。


第四章 管理层

第十七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中心领导班子会议。

第十八条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职责、产生方式、任期及考核、议事规则:

(一)接受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四)工作人员管理;

(五)定期向党组织和举办单位汇报工作;

(六)负责筹建章程起草(修订)组织,拟制本单位章程草案(修订案);

(七)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八)完成举办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

(九)本单位终止时,负责依法开展清算、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十)举办单位赋予的其他职权。

决策机构的产生:由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任命产生中心领导班子。

决策机构的考核:由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考核。

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召开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九条中心主任为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由举办单位任免,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的监督管理;

(四)按照党组织的有关决策部署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产生程序、议事规则:根据中共阳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阳机编办发〔****〕***号),本单位设主任*名,副主任*名,设*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部、信息服务部、政府采购服务部、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服务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部、网上中介超市服务部。

职责分别为:

(一)综合部

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助督办相关工作;牵头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协商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人事劳资、会务、党群、财务、资产管理、统计、交易场地管理、业务受理窗口管理、信息保密、档案、纪检监察、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宣传、计生、工青妇、信访投诉、法律事务、维稳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信息服务部

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保障信息化系统稳定运行;建立完善公共资源数据库,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网络交易平台;健全专家抽取管理制度;负责抽取评标专家的相关工作,为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及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和维护;完善监控系统,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汇总分析上报交易业务情况。

(三)政府采购服务部

承担集中采购机构服务工作;根据委托人拟定的采购需求书内容,依法编制采购文件,发布和录入采购信息,组织开评标等;提供政府采购相关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采购当事人的质疑和投诉;接受监察部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政府采购业务指导和监督;会同监督管理部门核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收集汇总分析政府采购交易信息。

(四)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服务部

为全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及其他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协助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场内交易秩序;负责发布、收集、汇总本部门信息。

(五)建设工程交易服务部

协助拟定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流程,提供开评标工作场所,协助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场内交易秩序;提供对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过程见证服务和证明材料,做好文字材料、音像、图片等交易、见证资料归档保存工作;发布、汇总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信息;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六)网上中介超市服务部

承担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日常运营及服务工作;负责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业主进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入驻登记和相关工作资料核查工作;对项目业主提交的项目信息进行形式核查,组织采购项目交易,负责发布、收集汇总、公示网上中介业务交易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咨询、市场信息等服务;完善相关信用体系库;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涉及中介超市工作的投诉建议。


第五章 服务对象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服务对象的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单位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等。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服务对象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等;

(二)按规定提供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配合本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服务对象参与管理的具体途径、方式和运行机制:

(一)保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本单位运行;

(二)服务对象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对本单位的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三)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等。


第六章 业务运行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业务运行原则和办法:本单位根据依法管理、协调一致、统筹各方、高效运行、规范运作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

第二十六条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运行的具体措施:

(一)受理进场交易;

(二)发布交易信息;

(三)组织协调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平台、设施和服务;

(四)确认(公示)交易结果。


第七章资产和财务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本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执行国家实行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财务管理体制为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三十条本单位的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和使用的原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和使用的原则应当与宗旨和业务范围有关。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本事业单位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接受捐赠人、资助人、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监督。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内部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税务等审计监督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八章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备案之日起**日内向本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正式文本由本单位在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统一的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二)本单位年度报告,应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事项。


第九章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运行: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在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清算工作结束后形成清算报告,报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本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清晰明确,权利义务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转制为行政机构的;转制为国有企业的;因合并、分立解散的;直接撤销事业单位建制的。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十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章程修改的草案应经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审查核准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经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会议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举办单位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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