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02-06 00:00:00
发改局:南武发改投资〔****〕*号 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武发改投资〔****〕*号
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报来《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关于审批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武鸣区双桥镇中心学校的办学条件,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中央资金,无需提级论证,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中心学校。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中心学校校园内。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栋,地上*层,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为****.**㎡,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
六、资金来源:****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桂财教〔****〕***号),其中:学校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资金)****万元,消除预制板校舍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补助资金(中央资金)***万元。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办理规划、土地、环保、水利、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报我局审批。
八、项目业主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每月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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