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4-12-04 00:00:00
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轨道交通工程征迁资金银行账户开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越城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预执〔****〕**号)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就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轨道交通工程征迁资金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提供相应服务的银行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轨道交通工程征迁资金银行账户开立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轨道交通工程征迁资金银行账户开立,服务周期为长期。如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备注:投标银行大于等于*家的,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第一名作为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轨道交通工程征迁资金专户开立开户银行。最终有效投标人不足*家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账户开户银行网点一致。同一家银行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如有多家报名,以先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准)。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不接受电话报名)。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内,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格式不限);
*.市级分支行授权下属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市级分支行的授权书。
注:投标人报名资料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年** 月** 日*:**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楼***开标室即交即走,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投标人代表不出席开标会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八、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九、招标公告发布: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版块*非交易中心版块:****://***.****.***.**/***/**********/*****.****。 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号国茂大厦**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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