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关于同意澉浦镇临港工业区配套道路(经二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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澉浦镇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澉浦镇临港工业区配套道路(经二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澉政〔****〕**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澉浦镇临港工业区配套道路(经二路)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澉浦镇临港工业区配套道路(经二路)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澉浦镇临港工业区内,起点位于纬四路(规划中)与经二路交叉口处,终点与纬二路相交。道路全长****米,红线宽度**米,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三、道路工程 (一)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设计车速:****/* *、路面结构设计轴载:********* *、路面结构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 *、路段最低控制标高为*.*米 (二)横断面设计 横断面布置形式: **人行道+***车行道+**人行道。 (三)路面结构 *、车行道:*********型细粒式沥青砼+*********型中粒式沥青砼+透层沥青+***沥青表处下封层+*****.*%水泥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压实路基。 *、人行道:***荷兰砖+******砂浆卧底+*******水泥混凝土+压实路基(路基最小宕渣厚度不小于****)。 四、管线综合 道路下除布置雨水、污水管、给水管外,另需配套布置电力、通信、燃气、路灯电缆共七类管线。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业主 海盐长山临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请抓紧组织实施,工程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