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盐县千亩荡至城区原水安全输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5-02-13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海盐县千亩荡至城区原水安全输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关于同意海盐县千亩荡至城区原水安全输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投〔****〕***号

  • 发布时间: ***** *** ** **: **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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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集团: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千亩荡至城区原水安全输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盐水投发〔****〕**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委托编制的海盐县千亩荡至城区原水安全输水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千亩荡至城区原水安全输水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由千亩荡水源取水,通过输水干管输送到天仙河水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取水工程拟利用已建成的三地水厂取水口泵房,增加两台取水水泵,实现天仙河水厂*万******;/*的取水需求,水泵一用一备,设计工况为:*=**** ******;/**=***,*=*****。输水工程主要为输水干管铺设,起点为三地水厂取水泵站,终点为现有天仙河水厂盐嘉塘取水泵房出水管,具体走向为:出三地水厂向东*海盐大道西侧*老盐湖公路北侧*天仙河水厂取水口,管线总长**.*公里,管径******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

  海盐县三地自来水有限公司。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月**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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