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祥和路小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02-13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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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祥和路小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宿州-2025-02-13 00:00:00

砀山县祥和路小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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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祥和路小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砀山县祥和路小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中标人名称: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合肥万创中心商业*座*楼食堂

中标金额:*.**元/人

中标人的评审报价:*.**/人

中标人的评审得分:**.**

现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忠陈村忠义组**号

中标金额:*.**/人(******.**元

中标人的评审报价:*.**/人

评审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硕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栋,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教育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称:砀山县祥和路小学     

地址:砀城镇古黄一路与祥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硕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栋

联系方式: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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