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日达智造科技(如皋)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手机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
2025-01-13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拟批准公示)日达智造科技(如皋)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手机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
江苏/南通-2025-01-13 00:00:00
如皋市长江镇
(拟批准公示)日达智造科技(如皋)有限公司年产****万套手机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
来源: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万套手机零部件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疏港路*号

建设单位:日达智造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万套手机零部件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含铬废液经“减压蒸发”处理后冷凝液与含铬废水一起经“化学沉淀+砂炭滤+**+离子交换+两级**”再经**+两级**+两级的***深度处理后回用到生产工艺中的染色槽,浓水再次接至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镍废液经“减压蒸发”处理后冷凝液与含镍废水一起经“化学沉淀+砂炭滤+**+离子交换+两级**”处理后回用废水站三效蒸发设施配套的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一般废水经“混凝沉淀+砂炭滤+**”处理后回用废气处理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绿化用水、生活用水以及配制石灰乳,浓水接管;含磷废液经“两级混凝沉淀+压滤”处理后与含磷废水、含磷废气处理废水一起经“两级反应沉淀”处理后接管;含油废水、空压机废水经“酸化破乳隔油”预处理后与酸性废液经“酸化破乳隔油+气浮+******氧化+混凝沉淀”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有机废水/液经“混凝沉淀+催化氧化”处理后与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的碱性废水/液、其他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经“水解酸化沉淀+缺氧+好氧+二沉池”处理后接管。接管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水厂接管要求等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深度处理;含一类重金属废水不外排;雨水排放应参照执行《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南通市地方管理要求,镍、铬等重金属不得检出;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废气污染防治。建议优化废气治理工作及排气筒数量设置,合理设置风机风量。本项目清洗、打磨、***、喷砂废气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镭雕、镭焊废气经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擦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碱洗、预化抛、化抛、阳极氧化、活化废气经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洗+水洗+除雾+微波**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通过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内、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限值要求。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

*、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含磷污泥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后根据结论按一般固废或危险废物管理;固体废物应符合《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办〔****〕**号);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邮箱:*********@***.***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