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公安局警保联动巡逻处突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12-11
河南/开封
招标采购
杞县公安局警保联动巡逻处突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开封-2024-12-11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开封-2024-12-11 00:00:00
杞县公安局警保联动巡逻处突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杞县公安局警保联动巡逻处突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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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 | |||||||||||||||
*、项目名称:杞县公安局警保联动巡逻处突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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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警保联动巡逻处突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投入警保联动队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信息收集现报、应急联动等工作;协助管理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安全防范(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洪等)、县域内大型活动安保等一切公安业务相关工作内容。 | |||||||||||||||
*、合同履行期限:*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 * 月 *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否则,拒绝其投标(提供以上要求的查询网站截图)。 *、投标人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密钥,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 ** 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杞县公安局 | |||||||||||||||
地址:杞县经四路南端路西 | |||||||||||||||
联系人:邝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 |||||||||||||||
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服务大厦 | |||||||||||||||
联系人:苏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