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2024-12-17 00:00:00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围观数:**项目标题 |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 ||
起始日期 | ****/**/* *:**:** | 期满日期 | ****/**/** **:**:**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交易竞价 |
项目类型 | 资产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万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 *.******万元/*³ | ***.**万元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石城大厦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 ||||||||||||
所在地 | 五莲县街头镇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矿区 | 治理区编号 | 废石量 (万*³) | 评估价值(元/*³) | 挂牌价格 (万元) | ||||||||
* | 坊子村*号矿区 | 北五区地块九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产权隶属 | □*.央属 □*.省属 □*.市属 ☑*.区属 □*.集体 □*.民营 □*.其他 | |||||||||||||
标的性质 | ☑ *.国资 □*.非国资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该项目包含*个标的。 *、该项目标的物为施工方基建期产生的废石(与治理权和治理区域无关),施工方基建期完成,矿产品清运完毕后形成的边坡、开采平台,转让方无偿收回。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自行承担资产开采、装卸、运输等费用;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有权更新和更换,更新和更换费用自行承担。 *、矿产品不足**万*³的施工区,施工期限为**日,完成整治平台并清运;超过**万*³的,施工期限每**万*³增加**日。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每**万*³施工清运周期为**天;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施工和清运,最长可延长**日;未完成方量按*元/*³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日以内仍未完成的,转让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在成交后*日内进场,对于存在纠纷的情况下,转让方协助化解,如*日内无法化解,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标的物由转让方统一处置。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批准文件名称 |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号 | |||||||||||||
批准日期 | ****年*月**日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日照大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 | ☑*.核准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年*月**日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日大华资评〔****〕***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万元/*³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该项目包含*个标的。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施工人员须接受转让方和主管部门的管理。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协调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情况,且相应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按照成交价格的**%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资产运输完毕后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日内交齐剩余所有费用并签订相关合同,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或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通知开工之日起,**日内仍未开工的,合同自行解除,且不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处置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 *.是(放弃或不涉及)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 *.是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经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号决定,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须持有****年以来的管理治理费收据;*、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持有经绿矿公司审核确认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的说明(进场前必须交清欠款和罚款)。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时前(优先划入以下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洪凝支行;账号:**** **** **** **** **)。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自动延牌,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分钟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标的图片
- 尚未添加图集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