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2024-12-17
山东/日照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山东/日照-2024-12-17 00:00:00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围观数:**
项目标题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起始日期 ****/**/* *:**:** 期满日期 ****/**/** **:**:**
所属乡镇不限项目状态交易竞价
项目类型资产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万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³

***.**万元

****年****日至****年****


转让方

基本情况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石城大厦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所在地

五莲县街头镇

编号

矿区

治理区编号

废石量

(万*³)

评估价值(元/*³)

挂牌价格

(万元)

*

坊子村*号矿区

北五区地块九

*

**.**

***.**

合计

*

*

*

**.**

***.**

产权隶属

□*.央属 □*.省属 □*.市属 ☑*.区属 □*.集体 □*.民营 □*.其他

标的性质

☑ *.国资 □*.非国资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该项目包含*个标的。

*、该项目标的物为施工方基建期产生的废石(与治理权和治理区域无关),施工方基建期完成,矿产品清运完毕后形成的边坡、开采平台,转让方无偿收回。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自行承担资产开采、装卸、运输等费用;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有权更新和更换,更新和更换费用自行承担。

*矿产品不足**施工区,施工限为**日,完成整治平台并清运;超过**的,施工期限每**增加**。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万*³施工清运周期为**天;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施工和清运,最长可延长**日;未完成方量*/*³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以内仍未完成的,转让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在成交后*日内进场,对于存在纠纷的情况下,转让方协助化解,如*日内无法化解,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标的物由转让方统一处置。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文件名称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号

批准日期

****年*月**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日照大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

☑*.核准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报告文号

日大华资评〔*******

标的评估值(万元)

*.******/*³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该项目包含*个标的。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施工人员须接受转让方和主管部门的管理。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协调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情况,且相应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按照成交价格的**%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资产运输完毕后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内交齐剩余所有费用并签订相关合同,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或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通知开工之日起,**日内仍未开工的,合同自行解除,且不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处置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是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经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号决定,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须持有****年以来的管理治理费收据*、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持有经绿矿公司审核确认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的说明(进场前必须交清欠款和罚款)。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时前(优先划入以下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洪凝支行;账号:**** **** **** **** **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牌,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分钟

转让底价

***.**万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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