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4-12-05 00:00:00
东港希尔顿酒店道路及铺装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对东港希尔顿酒店道路及铺装修复工程组织邀请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 |
浙江凌正建设有限公司 |
刘斌 |
**日历天(其中道路及管道修复工程须在****年*月**日前完成) |
*******.** |
* |
浙江华朝建设有限公司 |
沈金仙 |
**日历天(其中道路及管道修复工程须在****年*月**日前完成) |
*******.** |
* |
浙江弘辉建设有限公司 |
张泽宇 |
**日历天(其中道路及管道修复工程须在****年*月**日前完成) |
*******.** |
评标纪要: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评审时发现:舟山城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写明“(其中道路及管道修复工程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内容。经系统询标逾期未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的规定视为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详细评审内容第⑤条款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该家单位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人:柯欣
代理单位: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蒋惠飞
行政监督部门:普陀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邵嘉力
普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