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关于同意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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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盐城投〔****〕***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公司下属的海盐县城市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装修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装修工程。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大楼进行装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含电气、给排水)、空调、弱电、电梯、能耗监测系统等相关配套工程。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部功能分布:一~二层为县残联及县民政局相关功能用房,三~七层为县残联相关业务用房、培训用房及相关配套用房,八~十一层为县民政局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用房,十二~十五层为县药监局业务用房、试验室及相关配套用房。 老年活动中心内部功能分布:一层为接待休息厅、排练厅、球类活动室、茶室等配套用房,二层为健身房、棋牌室、阅览室等,三层为排练室、乒乓室、乐器室、练歌房及管理用房等,四层为书画室、多功能厅及相关配套用房等。 四、公用工程 *、弱电:根据内部装修要求进一步优化、深化弱电设计。 *、地源热泵空调系统:进一步优化、深化地源热泵空调工程设计。 *、消防:消防通道、疏散距离、材料耐火等级等应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县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业主和建设工期 海盐县城市置业有限公司。 七、建设工期 *********年。 请抓紧组织实施,工程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此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