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盐县澉浦镇原长山废弃矿山综合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5-02-13
浙江/嘉兴
变更澄清
关于海盐县澉浦镇原长山废弃矿山综合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关于海盐县澉浦镇原长山废弃矿山综合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发改农经〔****〕***号
|
||
|
||
澉浦镇: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澉浦镇原长山废弃矿山综合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澉政〔****〕***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土发〔****〕**号)文件要求,并且该项目已通过“一事一议”程序上报县政府同意工程变更事项(第***号)。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的澉浦镇原长山废弃矿山综合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澉浦镇原长山废弃矿山综合环境治理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澉浦镇长山。拟对原矿区坡脚堆渣体进行清除,清除方量为*****.*立方米;对东侧山体角按**°进行削坡,削坡量为*****立方米;对进行削坡的边坡面采取清坡,配套建设挡土墙及排水沟。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总概算***.**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 海盐县澉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建设工期 ****年*月*****年*月。 六、其他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