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虹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矿山机械设备及风电齿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2-12
江苏/泰州
招标采购
拟对江苏虹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矿山机械设备及风电齿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江苏/泰州-2025-02-12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
文 号 时 效

拟对江苏虹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矿山机械设备及风电齿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建设地点:泰州泰兴市虹桥镇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虹创路北侧、东风路东侧

建设单位:江苏虹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江苏虹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在泰州泰兴市虹桥镇虹桥工业园区虹创路北侧、东风路东侧新建“智能矿山机械设备及风电齿轮生产项目”。项目新征用地**亩,建设厂房、配电房等,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购置磨齿机、高速滚齿机、数控车床、测量中心等设备。本项目不涉及金属热处理和电镀、电泳、氧化、喷涂等表面处理工艺,相关工序均委外加工。建成后,可年产***台智能矿山机械设备、**万件风电齿轮。

公示情况:****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虹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泰兴市虹桥水务有限公司)处理。修磨废水经沉淀、除油处理后回用于湿法修磨不外排。

  *.废气  本项目喷丸废气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单位边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和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原辅料外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收集金属粉尘、不合格品和金属屑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油、废润滑油、废抗磨液压油、废油桶和修磨废水浮油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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