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4-12-14 00:00:00
关于娄底职院楚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娄底职院楚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发改行审〔****〕***号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娄底职院楚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娄底职院楚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和《娄底市投资项目审批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试行办法》(娄政办发〔****〕**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底职院楚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校区新图书馆一楼;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装修规模为建筑面积***.**㎡,室内面积***㎡,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校史陈列馆、楚怡文化馆、工匠文化馆。
三、项目单位(法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非税收入。
五、本项目建设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相应招投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设期限****年**月至****年*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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