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窑乡人民政府关于江山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的决策公告
2024-12-30
浙江/衢州
招标采购
碗窑乡人民政府关于江山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的决策公告
浙江/衢州-2024-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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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碗窑乡 成文日期: **********

碗窑乡人民政府关于江山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的决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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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现将江山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山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建设共分成鸡舍主体、屋顶光伏、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鸡舍设备配套四大块。其中投资****万元建设** 幢钢结构双层养殖鸡舍,每幢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同时为使项目实现最大收益,投资****万元,利用鸡舍屋顶采用牧光互补方式,建设面积约*****平方米、总容量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万元建设园区内外道路、挡墙、雨污管网铺设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万元采购肉鸡供料系统、温控系统等养鸡设备,综合其它相关政策处理所需,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出栏肉鸡***多万羽,年租金收益约***万元,同时鸡舍屋顶光伏年发电量可达***多万千瓦时,发电预期收益约***万元,每年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约***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社会风险评估、勘测定界、初步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一)公众参与。****年**月主要开展了公告公示、问卷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召开部门座谈会,最终形成公众意见,认为启动实施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二)专家论证。****年**月对项目启动实施进行专家评审和论证,与会人员和专家组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充分的讨论,最终形成专家论证意见,认为启动实施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三)风险评估。江山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委托和配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做好项目座谈会、公告公示和问卷调查等稳评工作,取得江山市委政法委同意备案(江山市政法风评(****)**号)。

(四)合法性审查。****年*月乡镇合法性审查机构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集体讨论决定。****年*月经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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