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2025-01-06 00:00:00
受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不完善粒≤% | 容重≥*/*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 | 以承储单位指定仓号为准 | 新疆、宁夏、甘肃、内蒙古呼和浩特以西 | **** | 玉米 | 国标二级及以上 | **** | *.* | *** | *.* | **.* | 正常 | ***~***吨左右 | |
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 | 以承储单位指定仓号为准 | 新疆、宁夏、甘肃、内蒙古呼和浩特以西 | **** | 玉米 | 国标二级及以上 | **** | *.* | *** | *.* | **.* | 正常 | ||
合计 | ****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质量要求:采购****年产新玉米,德美亚品种拒收,卖方须提供****年新粮产新证明并盖章,卖方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若卖方未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报告的,买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玉米》二级及以上,质量控制指标:杂质≤*.*%,超标拒收;水分≤**.*%,每超*.*%,扣量*.**%,超出**.*%拒收;容重≥****/*,容重<****/*拒收;不完善粒≤*.*%,超标扣量,每超*.*%扣量*.**%,超出*%拒收;霉变粒≤*.*%;储存品质符合储存品质判定规则《**/***********》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其中重金属镉含量≤*.***/**,黄曲霉毒素**≤****/**,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脂肪酸值≤**.*(***/干基)/(**/****),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号文件执行;色泽气味异常拒收,新陈混装拒收,虫粮拒收。到站后买方每车检测,根据买方检测质量结果判定是否入库,以上任何一项质量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包装要求:汽运散粮、铁路敞顶集装箱散粮或整车包粮运输,不接收硬顶集装箱(普通标准箱);包粮包装物须为编织袋,按*.****/条扣量,不返还;
*.入库费:**元/吨,卖方在货款结算完成前一次性支付给买方,买方收到款项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入库费发票;
*.入库条件:入库地点为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过磅能力——***吨,日入库能力为***~***吨左右;
*.交货期限:自交易成交后到****年*月**日,其中,****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间不接受入库,请卖方自行把握入库进度。具体开始入库时间卖方须与买方沟通提前协商一致,经买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入库。
*.结算方式:买方于****年*月**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采购的玉米检验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分批次结算**%货款,卖方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后再结算**%尾款。如经检验不合格,买方做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如果经买方同意,入库的玉米小于合同订单数量,以实际入库的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入库的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购买并通过交易平台支付货款。
*.检斤方式:数量检斤以买方库内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卖方可派人监秤。
*.其他要求:①采购价格为货到买方仓内交货价(含税),到库入仓及入仓前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②卖方发货前应与买方沟通协商,合理安排发货进度;③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卖方发货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合同数量的**%,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卖方承担违约责任;④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合同违约;⑤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全部损失)。
联系人:温经理,联系电话:***********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竞价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年*月*日**:**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元/吨的交易保证金、***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号新良大酒店*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年**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交 易 部:(***)********(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群:*********(*群),已添加交易*群或*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会部:(***)******** ********(传真)财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