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19年道路设施提升工程(X109湖盐线与C815于湖线交叉口)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5-02-13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2019年道路设施提升工程(X109湖盐线与C815于湖线交叉口)实施方案的批复
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 |
文件编号: | 盐发改投〔****〕***号 | 组配分类: | 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性: |
关于同意****年道路设施提升工程(****湖盐线与****于湖线交叉口)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发改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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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实施****年道路设施提升工程(****湖盐线与****于湖线交叉口)的请示》(于政〔****〕**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县主要领导批示第***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年道路设施提升工程(****湖盐线与****于湖线交叉口)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道路设施提升工程(****湖盐线与****于湖线交叉口)。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于城镇鸳鸯村。项目主要是对****湖盐线与****于湖线交叉口进行交通管理方式调整,由现状的“主路优先”交叉调整为“信号交叉”,并安装监控;加大渠化,通过压缩****湖盐线中央分隔,将路口进口道拓宽至*个车道(*个专用左转车道+*个直行车道+*个直行右转车道);拼宽改造北侧被交道路,将交叉口处被交道路纵坡调整至约*.*%;将公交停靠站迁移至路口下游;修剪或移除路口周边绿化,保证视线畅通;完善相应的标志标线和其他安全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除县财政按照政策补助外,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 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五、建设工期 ****年*月*****年*月。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