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 |
文件编号: | 盐发改农经〔****〕***号 | 组配分类: | 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关于同意秦山街道安静桥东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农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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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海盐县秦山街道安静桥东圩区整治工程建设立项的请示》(秦街〔****〕***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水利厅复核报告(浙水农[****]**号),原则同意秦山街道安静桥东圩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根据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复核通过的海盐县安静桥东圩区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圩堤*****.**,其中利用现状***.***,新建土质圩堤****.***,防洪堤****.***;河埠**座,土质圩堤绿化面积**********;****;;新建闸站*座、水闸*座;新建*型排水渠道****.***,排水管道***.***,倒虹吸**处,河浜沟通*处,落河缺**处;水系沟通工程疏浚河道****.***,疏浚总方量*****.*******;****;。 二、建设期限 计划****年**月—****年**月,工期**个月。 三、项目建设主体 海盐县秦山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四、建设资金 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县财政补助按工程实际投资(不含政策处理费)扣除省级以上补助后的**%,政策处理费按每亩(按圩区总面积计)***元补助,不足部分由秦山街道办事处及工程涉及行政村(社区)自筹解决。 五、工程效益 工程建成后可使该区域达到**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和**年一遇的排涝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圩区的防洪排涝问题,提高该地区的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环境及其他各行各业的安全保障,对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有利的作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