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02-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山市人民医院零星标牌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单位:元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 备注 |
* | 江山市人民医院零星标牌标识制作安装采购 | *项 | **万元 |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量,具体以实际采购安装数量结算。 |
合 计 | **万元 |
注: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和获取方式
*.报名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惠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号振辉商务广场*楼***室),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电话确认。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江山惠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鹿溪北路***幢振辉商务广场***室)。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江山市航埠山路*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惠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幢振辉商务广场*楼***室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 监督管理单位名称: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