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北湖风景区灯光总体规划及局部亮化设计项目的批复
2025-02-13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南北湖风景区灯光总体规划及局部亮化设计项目的批复
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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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南北湖风景区灯光总体规划及局部亮化设计项目的批复
澉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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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批复南北湖风景区灯光总体规划及局部亮化设计项目立项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北湖风景区灯光总体规划及局部亮化设计项目立项的请示,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北湖风景区灯光总体规划及局部亮化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南北湖风景区,主要对南北湖风景区范围内的灯光进行总体规划,提出亮化思路,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同步开展局部节点的亮化设计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估算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四、招标形式 拟采用竞争性磋商。 五、业主单位 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建设周期:***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 复。 澉浦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联系人:陈虹燕,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