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2025-01-15 00:00:00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平家村超市租赁权拍卖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平家村超市租赁权拍卖公告
天宏岚拍【****】***号
受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平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巨峰工作站使用中拍平台*****://******.******.***.**/公开现状拍卖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平家村办公室前超市租赁权,共计*个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租赁 期限 |
备注 |
* |
平家村办公室前超市租赁权 |
*** |
***** |
**** |
*年 |
|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买手续办理
*、要求竞买人为户籍在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平家村的自然人。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有意竞买者请提前在中拍平台*****://******.******.***.**/系统实名注册,并于****年*月**日**时**分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标的名称)。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竞买人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年*月**日**时**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请于****年*月**日**时**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巨峰工作站参加拍卖会。
三、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度租金,往后每年一付,付款期限不得晚于上年度结束前一个月。
*、本次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合同纠纷无息退还。
*、本次拍卖要求买受人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原有结构,如有损坏,买受人需修复或照价赔偿,拒不履行则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为避免扰民或气味污染,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本次出租商铺仅可用于商品销售的超市,商铺必须按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要求自行进行相关设计,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为确保沿街楼外观整洁,广告牌的安装必须符合城市管理部门和村居要求的统一尺寸进行安装。
*、本次拍卖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原租赁人),如买受人非优先购买权人,需承担原租赁人已经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费用,该费用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本次拍卖要求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日常运营产生的水、电、垃圾清理等费用,不得拖欠。要求买受人自行承担门前三包责任,保证环境整洁。
*、本次拍卖要求买受人不得擅自进行动火作业,不得销售违法违规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如有纠纷或处罚,需自行处理,委托人概不负责。
四、其他要求
*.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足额缴纳拍卖标的价款及拍卖佣金。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订拍卖合同,则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要求租赁期满后无纠纷无遗留问题,委托人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买受人未按时缴纳拍卖佣金的,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齐。
*.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买受人需在成交后缴纳拍卖佣金,收费标准详见竞买协议,并按照拍卖成交额的*.**%另行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其他租赁事宜详见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委托人咨询。
咨询电话:
委 托 人:***********(秦书记)
拍卖公司:***********(方经理)
公司地址:日照市安泰国际广场*号楼****室
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