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4-12-11
河南/安阳
变更澄清
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安阳/河南-2024-12-11 00:00:00

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浏览量:****发布时间:****/**/** *:**:**

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套(夏装:**元/套、秋装:***元/套、冬装:***元/件)

二、变更事项:

原“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变更为“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均未列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 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第三初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连庄村南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洹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