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湖北-2024-12-31 00:00:00
主电源单支路样机联调试验场地改造及试验配合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电源单支路样机联调试验场地改造及试验配合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主电源单支路样机联调试验场地改造及试验配合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四、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评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报价金额*******.**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号同馨商务大厦****室
联系人:黄敏冲、徐杜敏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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