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州-2024-12-25 00:00:0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溪干沟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西溪干沟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黔路通〔****〕**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公路局*********年第一批公路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复函》(黔交建设〔****〕**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及省公路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 项目地点:贵州省黔西市境内。
*.*.* 项目规模:西溪干沟特大桥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国道****线,跨越西溪河,中心桩号为*****+***,主桥为*×***米钢筋混凝土桁架拱桥,两岸边孔均为*×**米连续刚构,全桥孔跨布置为*×**+***+*×**米,全长***米,设计荷载为汽*超**,挂****,桥面宽度为净***+*×*.*米(防撞护栏),桥面全宽**米。新建监测系统共设监测项**项,布置传感器**个(套):环境监测项*项,温湿度传感器*个;作用监测项*项,动态称重系统(含车牌抓拍)*套,地震动传感器*个,结构温度传感器*个;结构响应监测项*项,主梁挠度传感器**个,梁端位移传感器*个,拱顶位移机器视觉挠度仪*套,新拱脚偏位传感器*个,主梁、主拱振动传感器**个,主梁、主拱结构应变传感器**个;结构变化监测项*项,拱脚位移机器视觉挠度仪*套,裂缝监测传感器**个;其它监测项*项,视频监测摄像头*个;现场采集、传输及存储设备*套。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合同估算价为***.****万元。
*.*.* 服务期限: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期***日历天,监测服务期自系统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西溪干沟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及监测服务期(*年)内的监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软硬件的开发(含用户界面及监测评估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等),施工方案编制,设备选型及采购,软硬件安装、调试,系统使用培训,服务期内的系统运维及数据分析,系统与数据中心、省级平台和部级平台对接,系统软硬件维护及升级、维修等工作。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级及以上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号)文件规定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号)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优先适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级对待。
注:以上信用评价等级均以投标截止日期前,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号
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高新区阳关大道***号
电话:*************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号
联 系 人:吴卓恒
电 话:************
招标代理: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广场*座**楼
联 系 人:吴天潇、熊伟
电 话:***********
****年**月**日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序号 |
要求 |
适用标段 |
*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全部 |
* |
具备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全部 |
* |
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
全部 |
*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单位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如提供,按照评标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加分。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条件,还应提供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
序号 |
要求 |
适用标段 |
* |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生过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全部 |
* |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级及其以上。(投标单位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规则详见招标公告) |
全部 |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适用标段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 负责人 |
全部 |
* |
(*)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具有*年(含)以上桥梁专业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报的“从事类似工作年限”为准); (*)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包含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 负责人 |
全部 |
* |
(*)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具有*年(含)以上桥梁专业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报的“从事类似工作年限”为准); (*)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包含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 |
安全负责人 |
全部 |
* |
(*)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具有*年(含)以上公路安全相关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报的“从事类似工作年限”为准)。 |
注:*、投标人须按上表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社保缴费证明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或前一个月最新查询打印的缴费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仅审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简历表,并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投标时无须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但其他人员配备应满足合同条款最低要求以及本项目系统建设及后续监测需求。 *、主要机械设备、监测设备及办公设备、交通工具不作强制要求,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但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监测设备及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应满足本项目系统建设及后续监测需求。 *、如在服务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监测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监测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增加投入实际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员的种类和数量,直至满足项目需要。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价低的优先; (*)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的投标人优先;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
*.*.*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项或*.*.*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本条不适用)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分值构成(总分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 分 主要人员: ** 分 业绩: ** 分 履约信誉: * 分 设备: *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分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且价格在最高投标限价的**%与***%之间(含**%和***%)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 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 (*) |
技术建议书 |
** 分 |
设备选型 |
*分 |
根据拟投入的硬件设备选型,选用的设备基本满足要求得***.*分;选用的设备较为先进、合理,较好满足要求得*.***.*分;选用的设备先进、合理,充分满足要求得*.***分,缺项得*分。(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监测系统建设方案 |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建设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分,较为完整、合理、可行得***分,科学、完整、可行得****分,缺项得*分。(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项目监测运维及后续服务方案 |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监测运维及后续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分,较为完整、合理、可行得***分,科学、完整、可行得****分,缺项得*分。(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对策措施 |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对策措施,重、难点分析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完整得***.*分,重、难点分析比较合理、措施比较完整得*.***.*分,重、难点分析合理全面、措施齐全完整得*.***分,缺项得*分。(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项目进度、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进度、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措施基本完整、可行得***.*分,措施比较科学完整、比较合理可行得*.***.*分,措施科学完整、非常合理可行得*.***分,缺项得*分。(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 |
主要 人员 |
**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分; (*)每担任*座主跨不小于****的公路桥梁(在建或已完成)健康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加*分,最高加*分。 |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分; (*)每担任*座主跨不小于****的公路桥梁(在建或已完成)健康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加*分,最高加*分。 | ||||
*.*.* (*) |
评标价 |
** 分 |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分;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且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分;低于评标基准价但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 = * * │****│ / * × *** × * 式中:**—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评标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 = **; **—投标人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若 *****;*,则 * = *.**;若 *****;最高投标限价的**%,则* = *.**;若** | |||
*.*.* (*)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 分 |
企业业绩 |
**分 |
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今)每参与过(在建或已完成)*个主跨不小于****的公路拱桥健康监测项目业绩,得*.*分,最多得**分。 注:业绩以合同个数计分,同一合同包含多座桥梁的,不累加计分,已完工项目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履约 信誉 |
* 分 |
信用等级评价 |
*分 |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加*分,*加*.*分,*加*分,*得**.*分,*得**分。 | ||
比对试验结果 |
*分 |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比对试验结果,全部取得“满意”的得*分,非“满意”的结果如都为“基本满意”的得*分,其余不得分。 | ||||
设备 |
* 分 |
检测设备 |
*分 |
每提供一辆桥梁检测车得*分;最多得*分。 注:桥梁检测车为自有的,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行驶证、登记证、车辆保险、车辆照片扫描件加盖公章;桥梁检测车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行驶证、登记证、车辆保险、车辆照片扫描件加盖公章。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通过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或对是否具有竞争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标活动,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依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黔发改法规〔****〕***号),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规定如下: 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分标准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程序
*.*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按本章第 *.*.* 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按本章第 *.*.* 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按本章第 *.*.* 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 + * + *。
*.*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人综合得分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评标结果
*.*.*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其他补充内容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