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关于[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何伟关于凤岗新明厂无线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的公示
2025-01-24
广东/东莞
中标结果
[中国电信]关于[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何伟关于凤岗新明厂无线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的公示
东莞/广东-2025-01-24 00:00:00

关于[****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何伟关于凤岗新明厂无线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的公示

未终止
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凤岗新明厂无线基站**租赁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凤岗新明厂无线基站**租赁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凤岗新明厂无线基站**无线信号覆盖 需求,拟采购租入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雁田红石路*号新明厂宿舍 * 层天面物业一处 。【说明:主要描述采购产品/服务名称和数量。】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由于该物业的站点属于唯一供应商采购,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供应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说明: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东莞市华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说明:填写供应商名称。】

租赁期: ******日至*******

租赁面积: **平方

租赁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雁田红石路*号新明厂宿舍 * 层天面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到期后再谈续签.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点,共*天。【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分公司

联系人:刘伟钊

电话:***********

邮箱:***********@***.**

地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镇凤深大道***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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