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黑龙江-2025-01-26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控系统扩容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嘉焱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号
法定代表人:高静
被投诉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长安街**号
相关供应商: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新天地小区*号楼*单元****室
五、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嘉焱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对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控系统扩容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在响应文件中虚假应标,文件附表五网络摄像机实际供货产品参数与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属于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在响应文件中虚假应标,文件附表八智能球型摄像机实际供货产品参数与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属于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在响应文件中虚假应标,文件附表十三汇聚交换机实际供货产品参数与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属于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在响应文件中虚假应标,文件附表十四交换机实际供货产品参数与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属于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在响应文件中虚假应标,文件附表十五监控存储实际供货产品参数与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邦电子产品经销处属于无效投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据此,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