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市小学B区综合楼工程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1-24
重庆
质疑投诉
李市小学B区综合楼工程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01-24 00:00:00

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 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渝北区远博广告设计部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银桦路**号附**号太阳园*幢**商业**


被投诉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小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


被投诉人*: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号*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作出的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我局邮寄来了本项目的投诉书,我局**月**日收悉。经审查,投诉书中没有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截图证明,我局于********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开展投诉处理期间,于******收到投诉人向我局邮寄的关于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项目撤销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令第**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项目的相关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年*月**日

,

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 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渝北区远博广告设计部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银桦路**号附**号太阳园*幢**商业**


被投诉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小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


被投诉人*: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号*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作出的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我局邮寄来了本项目的投诉书,我局**月**日收悉。经审查,投诉书中没有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截图证明,我局于********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开展投诉处理期间,于******收到投诉人向我局邮寄的关于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项目撤销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令第**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李市小学*区综合楼工程项目的相关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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