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1-20 00:00:00
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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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拟对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第一点第(一)条服务范围,第*项清扫保洁服务范围“一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一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平方米,二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二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合计******.**平方米,其中一级绿化保洁面积******.**平方米,二级绿化保洁面积*****.**平方米”变更为“二级市政道路保洁面积*******.**平方米,二级绿化保洁面积******.**平方米”。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需压减服务费用,包含****年****月压减*******.**元(每月压减**%服务费用),****年**月压减*******.*元(每月压减**%服务费用)。考虑到****年****月服务单位已按合同要求足额配齐人员和机械设备开展了保洁服务,已实际产生服务费用成本,经与财政局沟通,区财政局同意****年管养费用维持不变,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经费中进行压减,需压减*******.**元(经测算,每月压减**%服务经费)。由于合同金额、人员、车辆配置发生较大变化,需与服务单位就第二年服务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