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大厦第叁层转让交易公告
2024-12-17
海南/海口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海城大厦第叁层转让交易公告
海口/海南-2024-12-17 00:00:00

海城大厦第叁层转让交易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海城大厦第叁层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海南省海口市海城大厦第叁层和银达大厦第*层房产分别转让

项目编号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解放西路**号和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用途

挂牌价

元)

保证金

(万元)

*

海城大厦第叁层转让

***.*㎡

琼(****)海口市不动产第*******号

办公住宅

****.**

***

*

银达大厦第*层转让

***.*㎡

海房字第**********号

住宅

***.**

***

标的情况

*.海城大厦位于海口市解放西商业圈,紧邻解放西步行街、友谊广场等大型商场,海口骑楼老街等文化旅游胜地,正面朝解放西路、临近主干道、汽车站、学校、银行、农贸市场,该区域人口密度较大,交通便利。

*.银达大厦位于海口市核心商业地段*海秀东路商业圈,紧邻海建商城、明珠广场等大型商场,正面朝海秀东路、临近主干道、汽车站、学校、银行、农贸市场,该区域人口密度较大,交通便利。

*.两处房产目前均处于空置状态,详见知和行资字[****]****号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海城大厦第叁层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此次评估设定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参照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地,即未考虑办理划拨转出让需缴纳的各种相关税费;房产权利性质为办公、住宅/其他,此次评估根据房地产最高最佳使用原则,设定该房地产权利性质为商业。

*.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评估情况

评估价(万元)

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知和行评估事务所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知和行资字[****]****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地:海口市金垦路*号碧湖家园*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卓海雄

转让方

决策文件

海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海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标的能否过户及自身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且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退还受让方。

*.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足额支付转让价款。若在*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的,视为违约。

*.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成交后,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交割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为准),截止时间*********:**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多余款项退还受让方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时间:公告期内*、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解放西路**号和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号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购房资格码;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已知悉”;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摁手印(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和委托协议约定分别缴纳交易服务费。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

海城大厦第叁层转让

****年*****:**

****年****:**

****元

***秒

*

银达大厦第*层转让

****年*****:**

****年****:**

****元

***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部麦先生 ********孙女士********

标的咨询:转让方周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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