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2025-01-19
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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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福建/龙岩-2025-01-19 00:00:00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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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上杭县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设用地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号)精神,并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溪口镇大厚村、大连村、石铭村(具体范围见附件),拟征收面积**.****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由县政府委托溪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以及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溪口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和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

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红线图

上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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