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北站交通综合枢纽站前广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1-19
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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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北站交通综合枢纽站前广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福建/龙岩-2025-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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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北站交通综合枢纽站前广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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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上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于****年*月**日发布上杭北站交通综合枢纽站前广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拟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停车场、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西郊村民委员会(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上杭北站交通综合枢纽站前广场工程项目,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该项目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临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为上杭北站交通综合枢纽站前广场工程项目征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临城镇人民政府提出。
上杭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