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1-19
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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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福建/龙岩-2025-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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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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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上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拟征收溪口镇土地面积:**.****公顷,其中:石铭村**.****公顷、大连村*.****公顷、大厚村*.****公顷。
*.征地范围:东至溪口镇石铭村河流;西至石铭村、大连村林地;南至溪口集镇;北至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溪口镇石铭村、大连村、大厚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属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溪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溪口镇人民政府代表县级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镇镇有干线上杭县溪口镇至横十线(新罗区大池镇黄
美村)上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地红线图
上杭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