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古田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1-19
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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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古田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福建/龙岩-2025-01-19 00:00:00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古田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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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上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于****年*月**日发布古田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古田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用地,拟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范围:东至道路、南至水田、西至山林、北至水田及山坡(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古田镇八甲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古田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属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该项目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古田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于****年*月**日由县人民政府对土地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批复为低风险;于****年*月*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示**日以上,****年*月*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古田镇八甲村集体村民同意征收本村土地;****年*月*日古田镇八甲村委会对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同意放弃听证并出具回执函,并于****年*月*日至*月*日古田镇人民政府与八甲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户被征地农民签订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本公告为古田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征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古田镇人民政府提出。

  上杭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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