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巨野河社区智慧化接种项目
2024-12-24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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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巨野河社区智慧化接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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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巨野河社区智慧化接种项目
发布日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巨野河社区智慧化接种项目 | ||||
*.原公告的分包名称: | 无分包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巨野河社区智慧化接种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七、其他要求”内容进行更正。 原内容:*.项目涉及国产化信创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成交后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产化信创兼容相关认证证书原件,如发现有造假行为,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系统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软件产品与源代码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服务行使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现更正为:*.本次采购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节能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知识产权 *.*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在服务中独立设计或和采购人共同设计完成的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的知识产权由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拥有全部知识产权。 *.*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后附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标时间进行变更:原开标时间:****/**/** **:**:, 原开标室:开标舱十; 变更后时间:********** ********** **:**,变更后开标室:开标舱十二。 | ||||
*.更正日期: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名称: |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 地址: | 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二号 | ||
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明湖东路***号保利大名湖*座***室 | ||
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禇贝 | 联系方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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