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集成电路生产性实训基地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2025-01-09
湖南/长沙
变更澄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集成电路生产性实训基地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长沙/湖南-2025-01-09 00:00:00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集成电路生产性实训基地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成电路生产性实训基地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
附页*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集成电路或微电子或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分,满分**分,未提供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并且提供****年度不少于*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附页*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集成电路或微电子或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分,满分**分,未提供不得分。注: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并且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发放的****年****月份中任意连续*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如果项目负责人属于劳务派遣,则需要提供投标人与劳务公司的合同、劳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的劳务派遣合同及劳务公司为项目负责人发放的****年****月份中任意连续*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唐鑫
电话:***********
*、采购人
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号
联系人:陈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林语路***号湘银河科技产业园*栋***号*楼*******
联系人:张照、唐鑫、王杏芝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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