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4-12-27 00:00:00
采购意向
—— 意见征询
—— —— —— —— —— 合同公告
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年度余姚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余姚市谭家岭东路*号南雷大厦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施银娜(*************)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年度余姚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项信息: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年度余姚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与征集人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 一、供应商提供印刷经营活动和其他有关印刷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应按照印刷服务有关行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与采购人签署相关印刷服务合同,合同可印刷服务范围及标准不应低于框架协议约定要求。 三、有最高限价的产品(见附件),承诺单价优惠折扣率不得低于**%;其他产品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具体的价格,提供相应的服务。 四、费用结算:采购人应在每季度与乙方结清已发生的服务费用或按采购人和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正式的印刷专用发票;本季度每次印刷的订单和“结算单”。 五、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先服务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的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七、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具备公务卡结算的能力(即刷信用卡结算的能力)。 八、供应商同意征集人建立的退出增补机制。 九、 配备专人负责协议采购相关事宜,按要求填报及更新相关信息,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 十、不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 在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供应商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征集人,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第二阶段供应商确定方式 入围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后,需与采购人另行签订服务采购合同。 * 、采购人可根据入围供应商承诺的报价、服务等情况,按照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自主确定供应商。 * 、交易采用直接选定方式。 报价要求 有最高限价的产品(见附件),承诺单价优惠折扣率不得低于**%;实际印刷时,印刷费由纸张费用和印刷工费组成,除此以外无其他费用,其他产品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具体的价格,提供相应的服务。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余姚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印刷服务,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 (*)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监督管理部门查实的; (*)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其他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三)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采购人应在每季度与乙方结清已发生的服务费用或按采购人和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正式的印刷专用发票;本季度每次印刷的订单和“结算单”。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参考《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通过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每季度反馈情况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推荐排名靠前供应商予以优先采购。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提交申请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