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12-26 00:00:00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丽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成交结果公告
受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丽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丽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丽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镇二期项目部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路晓琳 ************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东丽社保大楼由东丽区政府统一建设 ,我单位由市财政拨款购置该楼***层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现由东丽区新立街道办事处、东丽区总工会、东丽区人社局、东丽区医保局和我分中心*家单位共同使用,鉴于该大楼已由天津众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管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对我中心公共部分及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