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21%股权转让预告挂牌公告
2024-12-30
江苏/徐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21%股权转让预告挂牌公告
江苏/徐州-2024-12-30 00:00:00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截止日期 ****年**月**日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内徐州科创创业园**座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彭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清洁能源、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燃气供应管道工程及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建设与经营、燃气销售;分布式能源站建设、运营与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城市管道设施安装、维护;供热供冷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电力设备维修服务;热力生产、供应服务、售电;商务信息咨询;生态旅游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职工人数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徐州市国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内部决议
《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名称 江苏富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年**月**日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转让方股东同意,尚需取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实施;
二、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三、标的公司不存在产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不再拥有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后续另有约定的除外。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在本次股权转让预公告截止后,转让方将委托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底价、交易条件及其他信息进行正式公告,具体转让信息请以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知悉并关注,有意投资者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转出方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 徐州市国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注册地

(住所)

沛县安国镇政府院内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出产(股)权比例
**.****%
内部决策形式
《关于同意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
转出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先生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徐州市金融集聚区*座*层***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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