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4-12-06 00:00:00
合肥华冶置地有限公司金石商务广场负一层部分场地出租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合肥华冶置地有限公司金石商务广场负一层部分场地出租 出租底价 **.**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至日期 **********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合肥华冶置地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标的租期为*年。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标的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二次及以后须提前**天支付租金。第一、二、三年房租不递增,自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免租金装潢期***天。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自然日 资产概述 *、该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与黄山路交口西北角金石广场商业办公楼负一层部分场地。原建筑面积为****.**㎡,本次租赁面积为****.**㎡(具体详见界限图)。
*、标的租期为*年。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标的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二次及以后须提前**天支付租金。第一、二、三年房租不递增,自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免租金装潢期***天。
*、标的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场地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须交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标的现无租赁。
*、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须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员。现场勘查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与出租方签订《现场勘察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租方使用上述标的必须符合标的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标的工程现状:
(*)结构:本项目为框架结构;层高:地下负一层层高*.**;
(*)供电方面:超市分配电房位于地下一层,设计容量为*******,已用*****(其中空调*****、超市商业照明及其他*****、本配电房用电****);
(*)电梯:*#住宅楼消防电梯及**#商业消防电梯在负一层停靠;两部专用自动扶梯,品牌为富士达,目前处于报停状态,年检、维修、维保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空调:无,需承租方自行安装 ;
(*)给水、排水方面:负一层为商业管网直接供水;排水设施无。相关设备需在物业规定地点进行设置;
(*)停车位:无 ;
(*)隔油池:无,需承租方自行安装;
(*)排油烟:无,需承租方自行安装。
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方注意事项:标的楼顶、屋面、管道漏水,墙面、窗台渗水等,由承租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漏水渗水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①标的位于居民楼附近,标的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
②承租方须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③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水、电线路、空调配备等,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标的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④承租方使用标的须服从标的所在物业公司管理,按*万元/年一次性向物业缴纳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费用,室内保安、保洁、维护维修、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物业公司对租赁区域内的设备房、配电房等的使用。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租赁标的。
*、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提前**天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章,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场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场地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现场勘察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与黄山路交口西北角金石广场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辰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座**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场地租赁合同(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