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河北-2024-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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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邱出告字 [****]**** 号)
经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 | 香城固镇明珠路南、邯临路西 |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 可以 单独申请 ,也可以联合申请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 拍卖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 年 ** 月 ** 日 至 *** * 年 * 月 * 日 到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 年 ** 月 ** 日 至 *** * 年 * 月 * 日 到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 年 * 月 * 日* * 时**分 。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 年 * 月 * 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活动 定于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在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 )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 二 )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出让成交地价款中不包含相关税费。
( 三 )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 四 )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 五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 拍卖 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邱县行政审批局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县支行
银行帐号:***************************
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