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法院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4
甘肃/金昌
招标采购
永昌县人民法院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昌/甘肃-2025-01-14 00:0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永昌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监督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招标方案说明: 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 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万元
  • 其他
  •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或****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供应商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入账凭据或完税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标段内容:

办理流程公开*项目信息

提交时间总计:

办理时间总计:

报警信息

无报警信息

相关文件

永昌县人民法院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

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号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购买第三方保障服务

*年

*、餐厅经营做到品种多样化。必须严格执行永昌县人民法院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县法院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县法院机关工作秩序 的行为。*、成交供应商须使用采购人购置的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干警预交的费用由 成交供应商统一收取和管理,做到账目清晰完整。 *、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 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因 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赔偿县法院的相应损失。*、 承担餐厅工作人员所有人工成本。餐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 交供应商负责。 *、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给他人经营。*、 经营期间设备的维修和有关厨具用具更新添置的开支由县法院承担。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 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负责机关干警一日三餐的供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

张成梅,毛平海,沙宝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并进行市场调节后,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昌县人民法院

地 址: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东关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南滨河中路****号保利中心写字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赵经理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信息

提交时间总计:

办理时间总计:

报警信息

无报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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