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对所有由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修理。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所需配件;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能够提供有偿维修售后服务,原厂维修配件的供应时间至少*年以上。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清除率检查仪*台,具体要求如下:
★*.采购设备总体要求:可以量化评估肝储备功能。
*.可对患者的肝血流量进行前后对比。
*.可检测的临床技术指标而非科研指标至少含:药物血浆清除率、药物**分钟滞留率、有效肝脏血流量。
*.与同类产品对比研究结果:药物**分钟滞留率一致性≥**%、有效肝脏血流量≥**%。(请提供对比研究文献或者临床试验报告)
*.检测过程中具备安全提示监测指标:血氧饱和度(****)。
*.检测药物浓度变化的探头检测部位在鼻翼部或腹部,无需粘贴遮光,自动校正。
*.*∽*分钟(含)内获得检测结果。
*.药物浓度测量范围:*—****/*,测量精度:± *.** **/*。
*.分析仪主机内具有内置电源,电压≥**,功率≥***
★**.设备具有独立的主机,主机非工控显示一体机,且能从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结构及组成上显示。
★**.设备主机重量≤***。
**.检测过程自动校正,无需肢体校正。
**.设备可自动计算用药量,无需操作人员自己计算,避免人为原因的错误,结果更精准。
**.具备输出检测报告设备,结果可长期保存。
**.中文软件界面,操作简单,可以批量导入检测信息,选定目标受试者,一键开始,一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