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4-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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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大田镇新宁坡红色美丽乡村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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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红色美丽乡村配套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红色美丽乡村配套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施工费用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定。
一、工程名称
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红色美丽乡村配套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
三、工程概况
在建设内容:*.太阳能路灯**盏;*.村主道坐凳***米;*.村委会树池坐凳及铺装一处;*.盖板更换以及清理沟底;*.路面硬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预算书包含的内容为准。
四、报名地点及项目具体情况咨询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六、报名资格要求及材料
(一)资质要求: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配备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二)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税务登记证;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及相关岗位证书;
*.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近期工作业绩
*.报价函(单独密封)。
注: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胶装成册(报价函独立密封,格式自拟,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
七、施工单位选聘招标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一)本次选聘控制价为:******.**元。报名单位需以控制价为基准价,并以金额形式及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下浮率浮动为*%~**%),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二)评选工作由东方市大田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选定施工单位,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报名单位的报价、资质、业绩、服务经验、口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本次施工单位。
八、选聘人与联系方式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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