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2-13
内蒙古/兴安盟
质疑投诉
科右前旗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兴安盟/内蒙古-2024-12-13 00:00:00
兴安盟/内蒙古-2024-12-13 00:00:00
科右前旗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旗财购决〔****〕**号
内蒙古亦安建设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内蒙古亦安建设有限公司在科右前旗德伯斯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与内蒙古鸿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显示为由同一人“****.、”编辑。
本机关依法向内蒙古亦安建设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旗财购罚告〔****〕**号),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内蒙古亦安建设有限公司放弃向本机关提交申辩意见的权利。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采购金额*,***,***.**元千分之五罚款,即*,***.**元(大写:陆仟零壹拾叁元整)。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