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4-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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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定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年冷库建设项目结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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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定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年冷库建设
项目结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我镇作为业主负责实施的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年冷库建设项目现已完工,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号)的规定,因该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年冷库建设项目结算评审单位进行公开选定。
一、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址: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在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内建设一座冷库,便于集散本村农户及附近村庄农产品水果、蔬菜保鲜,占地面积约为**亩。最终以出具的竣工图为准。
二、工作内容
结算审核,含建安费部分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部分,并出具项目结算报告,要求收到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三、招标控制价
以上工程的结算评审费暂定为*****元作为控制价。
四、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造价资质技术人员。
五、报名要求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信誉要求(企业诚信):近*年内(*)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该项要求报名单位提供承诺书,列入报名材料一起)。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年**月**日至****年**月**日(周末正常接受报名),上午*:*****:**,下午**:*****:**。
地址: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办
注明: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工作。
七、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期业绩汇总表、人员配备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二)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八、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不含)至**%(含)。
(二)报名截止后,评选工作由东方市大田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选定服务单位。
*.报价单位不足*家的,按低价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报价单位在***家(含*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报价单位在*家以上(不含*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
大田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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