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黑龙江-2025-03-31 00:00:00
政府采购疑答复书
大庆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庆龙南医院****年*月**日收到你公司对物业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提交的《质疑函》,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一)你公司提出:*、黑龙江玖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属于超范围认证。
(二)你公司提出:*、黑龙江玖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体系覆盖人数作假,获取认证证书。
二、质疑事项核实情况
质疑办理期间,*月**日医院给中标服务商黑龙江玖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采购项目质询书,*月**日黑龙江玖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医院送交了采购项目质询回复书。*月**日医院采购管理中心主管领导组织、采购管理中心、法制办、审计科等科室相关人员对质疑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通过查阅电子档案、质疑函、黑龙江玖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采购项目质询回复书,在国家相关网站查询,合法合规性审查的方式对质疑事项进行了核实。
(一)针对质疑事项(一),经核实认证机构的认证服务范围满足认证要求,认证服务范围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已备案,(详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号文件第三条备案内容*.认证类别*.认证领域*.认证项目分类代码*.认证规则的名称、编号、发布单位及发布/更新时间*.认证依据用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名称、编号、发布单位及发布/更新时间*.认证标志),质疑方所质疑的超范围认证与此次招标文件无实质性关系,此项质疑不成立。
(二)针对质疑事项(二),黑龙江玖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证证书审核期间所服务项目为位于大庆市红岗区红岗西路**号大庆市育才中学的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建筑物清洁服务、资质许可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依据**********《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中“有效人数”的界定,故此次认证审核的“有效人数”为**人。此项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文件》
三、质疑处理结论。
质疑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名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