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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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道拟向社会招标****年度日常水电维修材料供应商,拟通过比价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岭南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二)服务内容:日常水电维修材料采购。
(三)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贰年,服务包括但不局限于报价所列清单,以实际采购服务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服务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参与询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四、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递交报价资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室(荔湾区杉木栏路**号三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纸质资料提交。
(四)资料提交: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根据附件提供的常用采购清单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是否支持公务卡支付、支票等)、送货时限、响应时间等内容;
*、相关同类过往业绩;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必须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六、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需有*家或*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岭南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根据服务质量、过往业绩、资质、报价等原则以综合评分选取意向单位,以往有做过同类单位日常水电维修材料的供应商优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项目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四)确定服务商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楼(荔湾区杉木栏路**号岭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工作日*:**-**:**,**:**-**:**)
特此公告。
岭南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